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尹思哲:投資facebook要三思

2012年4月28日 蘋果日報

本來facebook打算5月上市,日子甚近,誰知忽然傳出facebook唔敢去馬,又傳他們要聯同HTC合作搞新手機平台。傳言很多,無非最近一個月,美國所有IPO的科技股都表現麻麻,在這個時候上市,萬一有什麼差池,怎麼向早期投資者交代?
近年IPO的科技股,包括Groupon、Angie’s List、Zynga、Zipcar、Yelp等等,於最近一個月的表現,通通見紅,唯一的例外,就只有做專業社交網站的LinkedIn,股價微升不足1%。這說明,市場最近對科技股不看好之餘,本身亦疲弱。

去年中,當S&P宣佈將美國國債評級下調,即有不少IPO馬上縮沙,推後上市計劃。有分析員估計,這趟facebook亦有機會縮沙。當然這不是朱克伯格最關心嘅問題,頭痛的,只會是負責承銷的投行以及一大班押重注的早期投資者。

須考慮領袖性格
至於對facebook有興趣的小投資者,無論任何時候上市,若有足夠信心,其實分別都不大,皆因前車可鑑:Google在04年IPO上市籌得19億美元的時候,Google估值達230億美元,潑冷水的分析員,紛紛以PE、PB來說明Google不值得投資,結果證明傳統分析方法對科技創新的預測,完全發揮不了作用,現今Google的股票升值接近五倍。

說話回來,facebook的投資價值,在於未來,而未來是一個未知之數。當然投資者可以通過背景相近的Google,試圖從已知推出未知,有種說法是:科技公司在技術領先的優勢,通常都可以帶來優厚的投資回報。然而,矽谷的後浪推前浪,facebook的技術優勢可以保持多久,也是另一個未知之數。

既然如此,與其預測未來,倒不如看領袖,因為只有真正的強者,才能戰勝一個又一個未知的挑戰,朱克伯格是否這種強者?我認為這是投資facebook應該思考的問題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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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者為 於 2012/04/28 英吋 有關科技, 有關商業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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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錦強:做應該做的事情

2012年2月9日 am730

周二《am730》專題報道了facebook創辦人朱克伯格的創業之道。他說從來沒有想過facebook會發展成為一間公司,他只是做喜歡做的事情,在無心插柳下,公司卻茁壯成長。就是因為喜歡做這件事情,他放棄了學業,離開了很多人夢寐以求的哈佛大學,反而很多拍檔都不肯放棄學業跟隨,令創業團隊四分五裂。

年輕人有這份激情不奇怪,但我很有興趣知道當時他的父母怎樣看待兒子的瘋狂舉動。我們這一輩家長只懂叫孩子努力讀書,入名校中學,入名校大學讀熱門學科,將來當專業人士或入大機構打工。很難想像入了哈佛,卻輟學去做這件未必有結果的事情。

我認為做喜歡的事情,並不能概括他的創業和成功之道。如果我們跟孩子說,去做你們喜歡的事情,他們多半會選擇打機、看電視或簡簡單單地努力hea。即使條條大路通羅馬,我們也很難想像他們這些喜歡的事情,能帶領他們成功。

因此,最決定因素是甚麽才是喜歡的事情。朱克伯格喜歡做的事就是讓世界變得更開放、更連結。正如他在致投資者的信上指出,他們要做三件事情。第一,希望加強人與人之間的連結;第二,希望改善人與商業機構和經濟體系之間的連結;第三,希望改變人們和政府及公共機構之間的關係。他相信這樣會令世界更美好。

因為應該做,喜歡做,能夠做,而沒有很多人願意做,才能有機會成功。如果只做人人喜歡做的事情,成功也輪不到你了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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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者為 於 2012/02/09 英吋 有關情理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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朱克伯格創業之道:只做喜歡的事

2012年02月07日 am730

facebook(FB)宛如大眾日常生活中的「必需品」,不少人每天都會登入這個社交網站,逾8億用戶更將FB推向另一高峰─申請招股集資,由一個通訊錄程式發展成上市公司。創辦人朱克伯格(Mark Zuckerberg)分分鐘因此搖身一變,成為美國第四大富豪,他去年在《福布斯》權力榜中已躋身十大,是全球最具影響力的「八十後」,他的創業心得人人想知,但其實FB誕生後曾幾乎夭折,朱克伯格說,從來沒有想過它會發展成一間公司,只想做自己喜歡的事,在無心插柳下,FB竟然茁壯成長。
文:國際組

朱克伯格早前到提供企業家訓練課程的史丹福Startup School接受訪問,談論其創業經驗。眾所周知,朱克伯格就讀哈佛大學時與朋友開發了同學通訊錄程式Facemash,讓同學放上照片比併誰樣貌最好看的平台,之後為發展FB中途輟學。朱克伯格說自己的成功在於只做喜歡的事,「在學期終大考前,別人都忙著溫書,我卻只顧埋頭設計FB,甚至在考試前數天,只顧整理所收集到的照片製作網頁,以及研究如何在圖片上加字句。」雖然為了FB荒廢學業,但FB卻成為他的「學習工具」,所有人都將他要讀的筆記上載到FB,結果考試後,教授竟對他說,他是歷來大考最高分的學生。

FB初模形成後,下一步是如何吸引人使用。朱克伯格說:「很簡單,就是不停瀏覽其他人在通訊錄的個人資料,然後發訊息給他們,這樣逐漸累積用戶。」他認為,要成功便要及早開始,然後不斷反覆嘗試,FB就是一個好例子。

談到FB創立初期,朱克伯格說:「根本不像電影《社交網絡》所說,我們沒有經常飲酒,我只是屈在宿舍內反覆嘗試。直至搬到矽谷擁有第一個辦公室,才開始像一間公司。我們從來沒有想過創立一間公司。」起初他與哈佛的朋友只是玩玩下,不是太認真的那種。當他決定去矽谷發展時,許多拍檔都不肯放棄學業跟隨,發展FB的班底四分五裂。

不知有限公司是甚麼
FB沒有夭折,朱克伯格說幸好有拍檔Eduardo的推動,FB才會發展起來。FB當年由一間有限公司開始,但他連甚麼是「有限公司」也不知道,律師說註冊成有限公司是開始一門生意的最簡單方法。在創業初期,他們根本沒有想過將FB發展成大生意,只覺得這個意念很棒,以及想提供有用的東西給大眾。FB先在史丹福大學、哥倫比亞大學及耶魯大學試行,作為一個大學網絡通訊平台,結果發現FB值得他們花更多時間去發展。朱克伯格認為做生意成功之道,「是一直堅持提供有用的東西給大眾,不是為賺錢而創業。」

朱克伯格認為FB成功之處是其感染力有如病毒,短時間內吸引用戶加入。他指其實很多網站都有匯入聯絡資訊(contact importer)功能,但未夠完善,FB乘此空隙打入市場,「FB不斷加入一些工具,讓用戶更容易匯入朋友聯絡資訊到FB帳戶,令FB急速擴大。例如在Dartmouth大學,僅在一天內,便有半數學生成為FB用戶。」

闖出哈佛後,FB首名投資者是美國網上付款服務公司PayPal創辦人Peter Thiel。談到當初是如何向對方推銷FB,朱克伯格直言「我不懂推銷,也沒有做甚麼推銷FB,找投資者全靠Eduardo。」Peter Thiel則是由朋友介紹認識。那時FB已有數十萬個用戶,如果繼續下去,FB會有很好的發展。不過,朱克伯格指當年只有19歲,「向投資者推銷FB,我太年輕了,不是很有說服力。」在頭兩年,Peter Thiel只叫他們不要將公司搞垮就可以,其實那時根本沒有Facebook.com這個網址,只有The Facebook。

著重「黑客文化」
朱克伯格指他們創製FB初期沒有具體的營商理念,「我們與其他科網公司根本沒有不同之處。不過,我們不是十分認同部分公司打著科技公司的旗號,但公司管理層卻非科技業出身,所以FB聘請的人一定要有科技背景。」當FB一路發展下去時,他們逐漸明白FB與別人不同之處就是保持「黑客文化」。公眾看見「黑客」兩字便想起「犯罪活動」,但朱克伯格所指的是黑客精神——行動迅速及創意無限。另外,FB工程師與用戶的比率,亦一直較其他公司為高。

對於如何留著人才,朱克伯格不諱言希望吸納精英加入,「但他們不一定要在FB做到退休,像一些人在電腦生產商IBM做到終老。我希望FB能啟發別人創業。陳士駿是最佳例子。」來自台灣的美籍華人陳士駿在FB工作了數月便離去,之後與朋友在2005年創立了YouTube,翌年將公司賣給了搜尋器一哥Google。

不願冒險注定失敗
經營FB這麼大公司,學到甚麼?朱克伯格先是開玩笑說:「我也不是很清楚學了甚麼。」然後認真地回答:「細規模的科技公司發展可以非常迅速,但要如何繼續保持此勢頭十分困難,若慢下來便會被淘汰。我認為創新是非常重要,特別是互聯網世界。沒有冒險精神就是最大的危險……在瞬間萬變的世界,包保失敗的唯一策略就是不願冒險。」

被問及FB創立時期,有甚麼東西出乎他意料時,朱克伯格老實地說:「大部分發生的事都令我感到意外。我不會假裝對FB有周詳計劃,開業初期的數年,我們常認為公司就快倒閉。也很擔心Google會建立同類產品(他所指的是Google早前推出的Google+),威脅我們。」

為保公司理念拒賣FB
Yahoo曾在06年提出收購FB,但遭拒絕。朱克伯格說,一旦公司出現重大改變,便很難維持本來面貌,「若我們賣給Yahoo,他們會對公司作出一些改變;若你想保持公司的理念,就不要賣,因為若公司被收購,將無可避免會有改變。」

對於FB的未來發展,朱克伯格略略透露了他對FB的遠見,「我想應該是如何將apps和其他功能加到FB。過去5年一直是如何將人類連繫在一起,未來5至10年是如何將app等服務與FB聯繫。」

創業不一定在矽谷
若時光倒流,朱格伯格希望改變甚麼決定?想不到,他竟說自己可能不會選擇到矽谷,而會留在波士頓,但他又承認若不到矽谷,FB可能沒有今天的規模。為甚麼那麼矛盾?朱克伯格說:「矽谷有很多人才,容易找人幫助成立公司,像我沒有甚麼做生意經驗的人,最好到那裡,但矽谷的人跳槽也很頻繁。」他曾經與亞馬遜(Amazon)的總裁Jeff Bezos討論過此問題,在西雅圖,打工仔在公司工作的年期是矽谷的兩倍,兩人都認為矽谷人經常轉公司已成了一種文化。

27歲的朱克伯格去年在《福布斯》權力榜中,由第40位躍升至第9,福布斯指CIA(美國中情局)過去60年做不到的,朱克伯格用7年時間便做到──知道8億人想甚麼、閱讀甚麼及聽甚麼。相信朱克伯格當年屈在哈佛大學宿舍設計FB時,也估不到自己會成為十大最具影響力人物,以及因FB上市集資50億美元(約390億港元)和公司估值達1,000億美元(約7,800億港元),令他身家暴漲至280億美元(約2,184億港元),年紀輕輕便成為美國第四大富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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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者為 於 2012/02/07 英吋 有關時事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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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楚夫:港人勿做科技奴隸

2011年11月19日 蘋果日報

不經不覺,在德國已經居住了一年多;朋友們都問我:「你這個宅男科技迷,在德國這個高科技國家,應該玩得不亦樂乎吧?」

的確,德國在科技生產上獨步全球,筆者住的小城,就有著名的半導體生產商英飛凌科技、寶馬一及三系的生產線,半小時車程就是 Audi的總部;德國政府致力於政府服務電子化,只要一個社會保障號碼就能縱橫各個不同部門,甚至沒帶保險卡也能看病。這地方理應是高科技的天下。

只是,被高科技項目圍繞着的德國民眾,卻沒被高科技產品「專政」過。相反,德國人對科技的態度,絕大部份都是若即若離的,感覺就是「這麼近,那麼遠」。

科技本為協助人類

不像香港,在這裏,就算如慕尼黑這般大城市,沒人會去通宵達旦的排隊買 iPhone 4S,最多小貓三四隻; iPhone 4S公佈翌日,人們對它也不比對拜仁慕尼黑的賽果的興趣高。年輕人情願把錢花在旅行,甚至周末狂熱,也不會花錢買平板電腦和 iPhone。人們日常用的電腦都不是最新款的,街上上網的人也不多。

記得最初到埗時,筆者夫婦兩個「港燦」,每次用餐,都愛以手機拍下菜式,再上傳 facebook和 twitter,我們的德國朋友都看儍了眼;後來見多了,見怪不怪,老沒好氣的調笑我們一句「拍過的菜好吃點的嗎?」。就算以社交媒體而言,也不見得德國人表現濃厚的興趣;能一星期上一次 facebook的,已經算了不起,更多的是連戶口也沒有。有人在 facebook上搞 Rave Party,結果騷亂收場,成為絕響。
筆者好奇,請教德國朋友,為何他們總是對科技產品提不起勁呢?朋友回答:「科技的誕生,是為了提高生活質素,協助人類;如果事事反以科技為先,人們從後追趕,那豈不是本末倒置嗎?」

的確,科技的研發旨在改善人類生活,通訊科技的目的,就是為拉近人類的距離,增進溝通。要知道朋友的近況,撥個電話問候一下,總比在社交媒體上「偷窺」他們的活動照更加有效;要了解世界,花錢去旅行總比上網看 YouTube更能看到更多。為了一部電話想盡辦法去通宵輪候,與其說是科技新人類,倒頭來更像被擺了一道的科技奴隸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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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文者為 於 2011/11/19 英吋 有關閒情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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