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1月19日 am730
商台把李慧玲從早晨節目調到黃昏時段,有報道指是為了2016年續牌取悅政府,也有指是李小姐太偏激,導致廣告量下跌,由於早上時段是電台廣告黃金時間,所以商台作出如此變陣。
有周刊記者訪問我,希望從我口中「證實」廣告商因為李慧玲太偏激而不在商台早上時段落廣告。訪問過程猶如執法人員在盤問,嘗試從不同角度去誘導,希望套取「廣告商因為李慧玲而不落廣告」的證供,甚至連李小姐的懶音也成為罪狀,可是我冥頑不靈,「死口不招」。
我不知道商台為何作出如此調動,也沒有甚麼內幕消息。但我真的沒有聽過任何廣告商說,由於李慧玲太偏激,所以要抽起廣告。除了極少數廣告商外,一般客戶落廣告也極少政治考慮,不然那些中央不喜歡的媒體,也無法生存至今。而那些長期作為中央喉舌的媒體,也不會廣告量少得可憐。《am730》也有李小姐的專欄,內容也不見得溫和,而且長期霸佔前列版面,我也沒聽說過《am730》受到廣告商的壓力,不少廣告商甚至不怕與李小姐為伍,爭取在較前的版面落廣告。
廣告商在甚麼媒體,或甚麼時段落廣告,只會考慮廣告效用。廣告效用建基於讀者、聽眾或觀眾的數量和質量,內容雖然是考量之一,但一般來說比較次要,而且廣告商抗拒的主要是色情、暴力和賭博的內容,怕影響品牌形象,但政治內容相對來說比較中性,廣告商杯葛的說法應該不成立。